台南市南門公園內的「大碑林」,存有62件珍貴石碑,是台南市歷史建築十景與台灣歷史建築百景之一,1月7日卻遭到1名女子潑灑不明液體,造成碑體出現色差,甚至有結晶的現象,警方調閱數百支監視器,查出是台北來的45歲女遊客,她以橄欖油添加紅酒潑灑石碑,說是要祈福,警方北上將人拘提到案,要被依毀損及違反文資法送辦。
遊客:「17多年,乾隆的時候,2、300年了!」
遊客:「很不應該,這是個古蹟嘛,幾百年的!」
警方不敢大意,調閱數百支監視器,發現女子是台北人,1月7日當天到台南來旅遊,先去附近的知名包子店買了包子之後,來到大碑林,衝著62座石碑潑灑不明液體後,晚間7點才徒步走到火車站,搭車返回台北,警方抽絲剝繭,2月1日中午,終於鎖定這名45歲的女遊客,北上將她拘提到案。
二分局副分局長李忠憲:「戴女是1月7日到台南遊玩期間,行經大南門碑林石碑園區時,以橄欖油添加紅酒潑灑石碑,進行其自認為是祈福的舉動。」
文資處長林喬彬:「不會有造成腐蝕的情形,還是有需要做一些清理的需要。」
破壞古蹟,依文資法規定,可處6個月到5年不等徒刑,併科最高2千萬元的罰金,真的不能亂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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