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網路流傳一輛轎車在國道3號以時速402公里高速狂飆,還自豪炫耀直呼「連假半夜沒有紅斑馬,超好飆!」引發熱議。對此,國道警局第六大隊今(26)日表示,該名戴姓男駕駛已涉及《刑法》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嫌,警方調閱相關資料,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。
對此,警方調查發現,該影像其實是在去年3月初所拍攝,地點位於國道3號高原路段,該名約40歲戴姓男子並沒有超速402公里的情形,實際的時速尚未達200公里,但他為了追求點閱率,以軟體後製超高速影片,並上傳到個人FACEBOOK及IG後,遭他人轉傳至其他社群網站,本案訊後依《刑法》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嫌,移送管轄地檢署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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