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有民眾控訴,日前喝完酒,只是要開機車車廂拿東西,沒有要騎車,卻被警方認定是酒駕,開出了拒測罰單,車輛還被移置保管。不過警方拿出監視器佐證,當下這名車主,已經戴上安全帽,手握機車握把,還跨坐到機車上,甚至還有移動車輛,對於酒駕判定沒有爭議。
就這輛機車,因為酒駕被移置保管,車主拍抖音現身說法。
酒駕車主:「我有喝可是我沒有騎,對,我有喝我沒有騎,我只是我要開車廂拿東西,剛唱完歌開車廂拿東西。」
酒駕車主:「定位燈開著他就過來,他就叫我吹,我不吹他就直接開我拒測。」
記者何冠毅:「這名車主安全帽都已經戴在頭上,甚至連手都握在握把上面,整個人就像這樣跨坐在機車上,但他卻說他沒有要騎車,只是要坐在上面抽菸。」
但警方拿出監視器佐證,他明明是坐在車上有發動車輛,還在標線型人行道上移動了一點點,才被警方盤查,由於他拒測最後被開拒測罰單18萬。
三重分局交通組組長吳明鴻:「在法院實務判決中,此行為已認定為酒駕案例,當事人個人見解本分局予以尊重。」
另外像這樣喝完酒牽著機車沒有騎上去,無論有沒有發動引擎,只要車有移動也算酒駕的一種,上法院依然會被認定是駕駛。
至於保管場內其他車輛,有些是無牌車號牌註銷或車禍事故車,警方澄清並非影片中所說全是牽車酒駕情況,還是建議若有喝酒所有車都別去碰,否則罰單開出來即便覺得不合理,要申訴恐怕也沒有用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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