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有民眾把車停在路邊,幾天後接獲通知,車子飄出異味還流出臭水,打開車門一看,後座竟躺著一名女屍,車主不滿汽車變凶車,提告求償,法官認為一般社會常情,汽車無故遭人闖入,發生死亡事故,會造成車輛貶值,判死者家屬須賠償32萬1千元。
停車場拉起封鎖線,停在裡面的黑車,就是命案現場,事發在新北市蘆洲,有民眾發現停在路邊的這輛車,飄出怪味還流出臭水,車主接獲通知到場,打開車門發現後座躺了一具女屍,警方調查是57歲的楊姓女子,死因是心因性猝死。
車主家屬張先生:「就傻眼整個人就恍惚了,不知道怎麼處理,因為沒有遇過這種事情,我女兒確定有鎖門,可是沒鎖是對方講的。」
車主是20歲的何姓男子,車子平常是妻子使用,不滿死者無故進入車內害車子變成凶車,求償車輛價值減損、拖吊費用,停車場管理費、汽車安全座椅、嬰兒手推車,醫療費、精神慰撫金共42萬6500元。死者家屬主張車輛沒有嚴重損壞,求償沒道理,加上當時車門沒鎖車主也有過失,法官認為死者未經同意上車,在車內死亡雖然沒直接造成車輛毀損,但依照社會常情,發生這樣的事情會造成車輛及車內物品貶值,判家屬賠償32萬1千元。
車主家屬張先生:「因為裡面有屍臭味,我們不想說賣給別人,變成中古商整理賣出來,這樣是不道德的。」
房子有凶宅車子也有凶車,車商收購意願,比一般二手車低,但市場仍有行情。
二手車行店長黃少騏:「這個車基本上就會反應在他的收購的成本跟末端的售價,如果以百萬級距的車子來講,基本上至少會再少個15-20%,是有這個可能性,就跟我們一般的房子凶宅,還是會有人去購買一樣。」
根據中古車買賣定型化契約,賣方有義務告知買方凶車資訊,若隱瞞會有詐欺嫌疑,這回車主才開六年的車變成凶車,即使車輛和物品都換新,但當時開車門受到的驚嚇,恐怕很難抹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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