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成年交通違規,是否該開罰,有些人認為未成年,應該多以勸導,日前有家長申訴,孩子才國中生,騎單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大觀路,但他逆向騎,遭員警攔下開單,嚇得他邊哭邊打給爸媽,說不敢回家了。
時間不早了,騎著腳踏車,準備回家,只是好像哪裡怪怪的。
看了一下馬路上的箭頭,車輛行駛的方向,他逆向騎車。
只是他只有15歲,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,真的好害怕,趕快打電話回家。
男童父親:「半夜10點多接到小孩的電話,小孩在電話中在那邊哭哭哭,我說那怎麼了,被開單我不敢回家。」
從浮洲橋下橋之後,把腳踏車牽到對向的人行道上,那他就騎上去了。
新北板橋大觀路,15歲徐姓男童國中才剛畢業,剛跟朋友吃完飯唱完歌,開開心心的準備回家,只是在半路遭到員警攔截,因為他逆向騎腳踏車。
確實小孩有錯,只是家屬還是存有質疑。
男童父親:「員警舉發你沒有問題,但是問題是,沒有人教過你交通法規,國中國小沒有教過你交通法規。」
認為這張罰單沒有錯,只是小孩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出了甚麼問題,拿著罰單去申訴,雖然最後撤單了,但當事員警這樣回覆,還是讓家屬好錯愕。
當事員警:「依據中華民國的法律,遵守法規是人民的義務,不應有年齡區分。」
實際走一次,確實沒有路,走哪裡都不對。
之前在新北板橋,也發生類似狀況,12歲的男童趕著回家,確認沒有車,就在路口闖紅燈穿越馬路,剛好被巡邏員警看到,當場被攔下,開出一張300元罰單。
明明小時候,學會騎腳踏車,就可以自行上路,這回未成年被開罰,雖然是父母買單。
員警用意只是想盡到提醒義務,但不以勸導代替處罰,也因此掀起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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