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21歲陳姓男子曾行經新營區某田間小路時,遭數隻野狗追咬,便心生怒火,日前持開山刀憤而虐殺犬隻,惡毒行徑令人髮指,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抓人,不過陳男自知難逃法網,於昨(23)日晚間向警方投案,全案依違反動保法移送偵辦。
陳男殘忍虐殺犬隻後,將作案的開山刀及裝有犬隻屍體的垃圾袋,棄置在柳營區雙營橋下堤防邊,警方昨日帶著陳男至棄置地點,取出作案工具,經了解本案與幫派無關,純屬陳男個人行為。而陳男自知難逃法網,於昨日晚間8時許投案。
對此,台南市動保處表示,陳男將被依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第25條第1款將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,一但確認有犯罪事實,恐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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