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下旬,台北市中正二分局員警在轄區內執行勤務時,發現一名騎乘黃牌重型機車的男子,神情恍惚且駕車搖搖晃晃,員警當即追上前去,才一靠近就聞到男子身上酒味,經酒測後數值高達0.86mg/L。男騎士表示,前一晚間7時前,喝了3罐啤酒,因為已經過了12小時,以為酒已退才騎車上路,被依共共危險罪送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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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發在上個月22日上午7時57分,當時中正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黃義盛擔服取締酒後駕車勤務,巡邏行經汀州路3段等紅燈時,見到40歲王姓男子騎乘一輛大型重機,從水源路西向北左轉駛來,轉彎過程有行車不穩情形,且面帶酒容、神情恍惚。員警立即上前攔查,一靠近聞到王男身上傳來濃厚酒氣。
起先王男還聲稱自己沒有喝酒,員警再次向他確認,他才說出前一晚7時許喝了飲用3瓶500毫升的啤酒。王男認為啤酒酒精濃度不高且自己也沒有感覺有醉意,便一早騎乘黃牌重機上路,前往公司上班,但經酒測檢驗,王男的酒測值高達0.86mg/L,明顯已經超標,當場被依《刑法》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,並移置保管車輛。
警方表示,常有民眾認為前晚喝酒,隔天早晨上班就可正常駕駛車輛,然而時有體內酒精未完全代謝,此時貿然上路,即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甚至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。特別呼籲民眾,一定要有充分休息,待體內酒精完全代謝後,才可駕駛上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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