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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士官長撞死高三少年! 警方未依「重傷害罪」偵辦

記者 宋佳娟 / 攝影 徐克誠 趙立 林義邦 報導
發佈時間:2023/09/12 13:22
最後更新時間:2023/09/12 18:23

高雄市11日晚間,36歲的海軍女士官,在蓮池潭附近道路,停等紅燈時,突然暴衝,撞上機車騎士父子,結果就讀高三的少年,當場失去生命跡象,送醫不治,師長說,少年是籃球隊,長得又高又帥,還是校草,人緣非常好,爸爸對於兒子喪生,實在難以接受。但是偵辦的左營分局,對於這起重傷害案件,卻大案小辦,迅速作完筆錄,就讓肇事女士官回家。

圖/TVBS

 
前方紅燈,騎士超越汽車到停等區,結果不到三秒,後方轎車就撞了過來,一路拖行,少年鞋子還掉落路面,這就是高雄左營,雙載父子的行車紀錄器,爸爸隔天依舊心有餘悸。

死者父親:「聽到油門踩很大力的加油聲,油門就一直催,一直催撞到了她也沒有停止。」

吳姓爸爸的腳踝簡單包紮,自己是小擦傷,但兒子卻天人永隔。

 
圖/TVBS

死者父親:「 因為我只有擦傷 想說應該沒事,結果沒想到他被她車子拖這麼遠,人就躺在地上」

17歲吳姓少年,下午5點29分發生車禍,遭追撞拖行,消防局到場評估就沒有生命跡象,緊急送醫,到晚上6點49分就宣告不治,但與此同時,肇事的周姓女士官長,已經做完筆錄,從分局離開。

左營分局交通組長 顧盛立:「重傷害罪的犯罪結果,除了使人受重傷,行為人必須是主觀上有蓄意傷害,少年經急救送醫,於晚間6點49分宣告死亡,不屬現行犯。」

但根據救護資料,少年在救護車抵達時,已經命危,失去生命跡象,屬於重傷害案件,警方製作筆錄時,就必須檢附傷者資料,依法要請示檢方移送偵辦,但高雄市警方卻當成一般事故。
這名36歲女士官長,在花蓮海軍基地任職,當天早上5點從屏東開車到左營海軍上課,結果下午就發生連撞意外。

死者爸爸:「他說他精神不濟,這不是理由吧,他下車看起來都還好啊,軍方都有聯繫,也有說後續處理都會幫忙。」

圖/TVBS

吳姓少年是家中長子,遭逢意外過世,讓父母及妹妹都傷心欲絕,加上他目前就讀高三,是籃球校隊的隊員,又高又瘦,是校內風雲人物,同學們都很傷心,家屬也難以接受。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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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重傷害罪#車禍#左營分局#追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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