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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期中11張發票! 消費僅3、4元「中獎」遭取消

記者 林莉 / 攝影 陳建銘 報導
發佈時間:2023/08/10 19:56
最後更新時間:2023/08/10 19:56

每兩個月對一次發票,是民眾生活中的小確幸,先前一名高雄發票哥洗發票事件引起關注之後,近期又有類似案件出現,有男子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,自己5、6月的發票中,有11張發票中獎,但莫名被國稅局扣到剩下2張,認為有消費事實,還被要求前往說明;對此國稅局指出,因為民眾有大量小額發票,有洗發票的疑慮。

圖/TVBS

 
記者林莉:「通常買完東西發票存進電子載具,像我這一期70筆花了5萬多塊,竟然一張都沒有中,有民眾2個月消費2千多筆,中了11張,但要領獎卻被拒絕。」

真的很抱歉,因為你的消費金額以及數量太可疑。

這位民眾PO文指出,5、6月中獎發票原本中11張,結果被國稅局扣到只剩2張,其他9張不給獎真的是很離譜,明明有消費事實卻要莫名其妙扣人家錢,還被國稅局叫去說明原因。

 
民眾:「袋子也不只(3、4塊)這個錢耶,一般人應該不會用這種方式,因為那畢竟還是少數啦,他這樣洗(發票),末三碼(要中獎)這樣1000號,至少一定會中,他洗了2000張,至少一定會中個幾張,一般原本可能會中的,就中不了了。」

這位領獎遭拒的民眾,5、6月共2744筆消費,總金額37288元,仔細一看大多都是量販店消費3元,因此涉有洗發票之嫌。

圖/TVBS

不少網友在PO文底下砲轟,3塊應該是袋子錢,就有人看過買2、30個袋子,得個別開發票,甚至有人幫他精算,這樣等於是一天要花45筆,每天都能消費這麼多太誇張。

高雄國稅局銷售稅組長黃翠瑩:「(法規第15條第3項)有規定,就是說你取得大量統一發票的數量,小額金額以及中獎發票的張數,這些所謂的認定基準,這部分是不公開的。」

國稅局指出會有預警機制,而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,第15條第1項,如果是以不正當方法冒領偽造,除了追回獎金還可能被移送,但這位民眾的狀況是111年的新法,沒有正當理由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,或是中獎達一定張數。

圖/TVBS

國稅局每期基本上都會抓到類似情況,曾經一期最多超過5件,只能說每次對發票都是民眾的小確幸,你以為買少少拿到很多發票就會中獎嗎,恐怕還是會被國稅局揪出來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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