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兩個月對一次發票,是民眾生活中的小確幸,先前一名高雄發票哥洗發票事件引起關注之後,近期又有類似案件出現,有男子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,自己5、6月的發票中,有11張發票中獎,但莫名被國稅局扣到剩下2張,認為有消費事實,還被要求前往說明;對此國稅局指出,因為民眾有大量小額發票,有洗發票的疑慮。
真的很抱歉,因為你的消費金額以及數量太可疑。
這位民眾PO文指出,5、6月中獎發票原本中11張,結果被國稅局扣到只剩2張,其他9張不給獎真的是很離譜,明明有消費事實卻要莫名其妙扣人家錢,還被國稅局叫去說明原因。
這位領獎遭拒的民眾,5、6月共2744筆消費,總金額37288元,仔細一看大多都是量販店消費3元,因此涉有洗發票之嫌。
不少網友在PO文底下砲轟,3塊應該是袋子錢,就有人看過買2、30個袋子,得個別開發票,甚至有人幫他精算,這樣等於是一天要花45筆,每天都能消費這麼多太誇張。
高雄國稅局銷售稅組長黃翠瑩:「(法規第15條第3項)有規定,就是說你取得大量統一發票的數量,小額金額以及中獎發票的張數,這些所謂的認定基準,這部分是不公開的。」
國稅局指出會有預警機制,而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,第15條第1項,如果是以不正當方法冒領偽造,除了追回獎金還可能被移送,但這位民眾的狀況是111年的新法,沒有正當理由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,或是中獎達一定張數。
國稅局每期基本上都會抓到類似情況,曾經一期最多超過5件,只能說每次對發票都是民眾的小確幸,你以為買少少拿到很多發票就會中獎嗎,恐怕還是會被國稅局揪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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