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名男子,跟朋友聚餐喝醉,搭計程車回家,結果卻賴帳一千多元車資,司機氣得報警,員警到場後,他情緒激動、還想往路中央衝,就在要實施保護管束過程中,他不滿女警要幫他把錢包放進口袋,竟然動手打女警一巴掌!
女警vs.吳姓男子:「手放口袋,妳知道妳是在碰,搞什麼鬼啊你!幹嘛生氣啊!搞什麼鬼啊!打我同事!打人是不是啊?蛤!」
他一巴掌打在女警頭上,自己也重心不穩,馬上就被其他男警給撂倒。
都已經被壓制,他還沒意識到嚴重性,一直胡言亂語又自嘲。
男警vs.女警:「連我同事你都敢打喔,就付完錢就沒事了,對你好聲好氣,你要這樣是不是。」
要把時間拉回兩分鐘前,明明場面還很平和,三個警察輪流貼心叮嚀他。
女警vs.男警:「不要掉了喔!大哥謝謝,大哥謝謝,好錢放回去放回去,錢收好錢收好,我幫你服務,我們幫你放回去。」
2名男警還左右護法扶著,而他茫到找不到口袋,女警要幫忙放,才剛抬起手,他不高興被碰就動粗。
記者吳宇雅:「當時員警到場的時候,這個男子他還一直想往馬路中間衝,其實這邊就在饒河夜市旁邊,晚上的車比白天還要多非常多的,相當危險。」
原本只要保護管束就沒事,他卻自找麻煩害女警受傷,被依妨害公務罪判刑四個月,若易科罰金得罰12萬,但可緩刑三年,需支付國庫5萬元,酒醒之後,恐怕會後悔,為什麼不直接付完車資,回家睡覺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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