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警方前年3月獲報爭吵案件,到場盤查卻被女子拒絕,還被辱罵不雅字眼,依妨害公務罪將人壓制逮捕,但2年後,這名女子被判刑拘役,也指控員警執法過程中性騷擾,未來將會提告,警方則駁斥性騷,表示會配合司法調查。
員警vs.控遭性騷女子(變音處理):「你幹什麼,你不要碰我,你有病啊,你為什麼要碰我?」
就是這一句你有病嗎,員警認為女子涉嫌侮辱公務員,當場壓制逮捕,但執法過程中卻被對方指控性騷擾。
控遭警性騷女子(變音處理):「我是已經臉部往下趴著在地上,他(員警)是坐在我的屁股上屁股對著屁股,而且我身上只有一條內褲,我的裙子是掀起來的,我沒有辦法制止他,因為他手把我銬起來,連裙子都是這位員警幫我掀的。」
不僅衣服被扯破、胸口有挫傷,甚至連頭部也有瘀血,雖然已經對員警提告傷害,但心中陰影卻難以抹滅。
控遭警性騷女子(變音處理):「(員警)在桌上型電腦一起看過以後,居然說要把這段影片傳到爆料公社,我連走進去便利商店我都很困難,我看人太多或是我們排隊購物,有男生或是比較高大的,然後靠近我這樣30公分我就受不了。」
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長陳奕鈞:「警方到場請女兒出示證件供警方查證,不但拒不提供且情緒失控,又出言辱罵員警警方當場將其逮捕。」
女子事後被依妨害公務罪判拘役20天,2年後再出面指控也準備提告性騷,警方強調依法執行公務程序沒有不妥,檢視密錄器也沒發現性騷狀況,後續只能夠交由司法定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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