宅神朱學恒被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控性騷擾,朱學恒12日主動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,表示願意主動面對司法調查。對此,律師呂秋遠在臉書上分析,除非檢方認定是強制猥褻,否則朱學恒程序上根本穩拿不起訴處分,認為朱的行為說白了就是「內心想復出」,才會有這樣的舉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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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秋遠昨(12)日在臉書上發文,談及朱學恒究竟想「告發自己什麼」?大概只有他內心想復出的念頭知道,但他也提到只要對法律略有理解的人,都會知道這只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戲劇,因為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「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,得為告發」,但是一般告發都是第三人,不會是被告。他強調,「告訴」是被害人、告發,是第三人、自首,才會是被告,直指朱學恒當然可以告發自己,「但是邏輯上,怎麼說都奇怪,比較類似『自首』。」
但呂秋遠指出,朱學恒又不符合自首要件,「因為自首必須要在犯罪還沒被發現之前,向檢察官或警方主動陳述全部犯罪,而且願意接受法院裁判才是。」依目前朱學恒的犯罪情節,已經被全國民眾知道,怎麼會符合自首的要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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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性騷擾為告訴乃論,呂秋遠表示,鍾沛君並未提告,所以地檢署必須分案,也還是得要詢問鍾議員願不願意提告。若鍾沛君不告,那就不關朱學恒的事;若鍾沛君要提告,又已超過半年的告訴期,所以地檢署依法會不起訴。總結來說,除非檢察官認定是強制猥褻,這是非告訴乃論,才會有進入實質審理的議題,否則光是在程序上,朱學恒一定穩穩可以拿到不起訴處分,「到時候,朱學恒又可以憑藉台北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,大搖大擺的說,『經過司法認證,我沒有性騷擾』。」
呂秋遠最後怒批朱學恒,「先是欺負別人,後是浪費司法資源,只為了成全自己復出,而且還有許多人願意買單,只能說,無言以對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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