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博愛派出所的警車,被檢舉3日下午行經北門路時,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,涉嫌違規,警方調查後發現,因為警車駕駛被右前方臨停的公車擋住視線,等到發現行人要煞車已經來不及,不過,因為員警確實疏忽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,因此,將依法舉發,並行政懲處檢討改進。
沒想到,內側車道也有警車經過,險象環生讓行人不敢大意,斑馬線走一半還頻頻探頭望,結果,果然又有警車開過來,行人只能禮讓!
二分局副分局長 李忠憲:「當下因外側車道有公車臨時停等,駕駛視線為該公車遮蔽,發現行人時,如緊急煞車,恐將致生後方車輛追撞之危險!」
民眾:「感覺是蠻危險的,畢竟它沒有紅綠燈。」
民眾:「也沒閃黃燈,他們那邊一綠燈大家都衝很快,有時過馬路要等個4、5分鐘。」
警車被嚴格檢視,遭公車擋住視線,沒禮讓行人,要依法舉發,但一般的駕駛覺得應該可以申訴。
民眾:「等看到已經來不及了,不可能踩急煞,這樣後面的車就會追撞。」
民眾:「如果因為這樣被處罰呢?不合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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