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ndy在外送平台上點早餐發現餐店有誤,打電話給店家卻拒絕受理,後來她在網路評論2顆星負評,沒想到早餐店卻要求她刪除評論還提告「妨害商譽」,當事業者回應事發當天已幫客人跟平台處理退款,但顧客仍2度發文攻擊店家,檢察官也認為,消費者有在網路評論的言論自由,因此認定不起訴。
投訴人Sandy:「他就說不關他們的事,要找就找外送平台,就掛我電話了,我就在Google評論上留言說,他們態度很差掛電話,然後不願意協助客人處理事情。」
Sandy在GOOGLE留下兩顆星評論,說寫著這家店爛到無以復加,點的餐點沒來送來冷掉的蛋餅,紅茶的味道也酸酸的,很像廉價紅茶精加大量砂糖的味道。
早餐店業者也回應評論,說平台沒有他要點的卡拉雞漢堡,已經退款給你,不能因為個人情緒汙衊店家吧!隨後也3度將評論刪除,客人也在臉書PO出事情經過。
記者曹佼人:「當事早餐店周一休息沒有營業,店家當時也認為,消費者妨害商譽提告,檢察官則認定,相關評論是言論自由,因此不對消費者起訴。」
最後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出爐,說明消費者的評論,沒有誇大渲染的語句,認為消費者沒有犯行。
投訴人Sandy:「這是可受公評之事,他出來開店本來就應該要,接受大家檢驗,我留2顆星或者我之後要給1顆星,這是我個人自由,所以我才會說,這是法院認定的2顆星。」
本來只是想拿到正確的早餐,但一波三折後卻挨告,所幸最後檢察官,也還給客人一個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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