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有駕駛深夜開車在國道一號,驚見前方車輛竟然沿路朝窗外放沖天炮,前前後後放了多達18發,危險行為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,國道警方聯繫到當事車輛到案,將放煙火的副駕駛依公共危險送辦,不過,有不少民眾認為,整車人都沒制止危險行為,應該也有連帶責任。
其他民眾(非當事):「你是在街頭(道路上)那傷到人怎麼辦,這是有危險性的動作啊。」
事發在國一南下台中路段往台灣大道的方向,目擊駕駛po出過程,5日深夜11點多,國道上驚見煙火車隊,為了避免被波及,還刻意保持一段距離,沒想到前車連續,朝著天空中放了好幾次煙花,不僅樹叢冒火光,進隧道裡又放2發,火花從牆面反彈,超級危險,前前後後算下來,一共18發「沖天炮」。
國道大隊事發過後,找到當事車輛,因為施放沖天炮的是副駕駛,目前只有他被送辦。
其他民眾(非當事):「(車內)其他人因為他知道他這樣子做啊,所以他們也是有責任啊相對的,就像酒駕你喝酒嘛,你同車的人也有喝酒啊那一樣意思啊,(可能)別人朋友在車上起鬨,所以他才想放的吧,放的時候應該要制止他,因為這是比較誇張的行為應該要制止,跟酒駕一樣啊就整車都有責任啊。」
先前在國道嘉義出口匝道,也有發生放煙火的危險行為,槽化線上停了一輛白色轎車,男子對著天空燃放煙火,一旁還傳來陣陣笑聲,當時也是依公共危險送辦,但這一次副駕駛朝外放沖天炮,而且一連就多達18發,整車人難道都沒有制止?警方表示已進入司法程序,暫時不方便透露更多案情。
◤Blueseeds永續生活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