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有一名23歲的蔡姓男子,他是竊盜慣犯,4月初發生車禍,左腳打了石膏,沒想到他還是手癢,跑到蒜頭工廠偷蒜頭,走路一跛一跛還硬要偷,事後員警上門逮人,帶他到銷贓地點,蒜頭行老闆娘得知收到贓貨,氣得訓斥蔡姓男子。
員警vs.竊賊:「(你說偷來的蒜頭賣掉了),對,當天就賣掉。」
員警到家裡逮人23歲的蔡姓男子,還坐在犯案機車上,看到他左腳上的石膏,還有穿著都跟犯案當天一模一樣,人贓俱獲,詢問他蒜頭呢,蔡姓男子回答早就銷贓賣掉了,他推著助行器,帶著員警去找蒜頭銷路。
竊賊vs.店家:「(蛤)4700啦,(多少,4700喔),啊,你也是很糟糕耶。」
蒜頭行老闆娘氣的開罵,因為蔡姓男子,賣偷來的蒜頭等於也害店家收到贓物,蔡姓男子馬上遭到移送。
移送路上蔡姓男子因為左腳打石膏,還得扶著辦公椅由兩名員警攙扶動身到地檢署。
虎尾分局偵查隊隊長郭建宏:「(蔡男)在4月初有發生車禍,裹著石膏。」
警方補充23歲蔡姓男子是竊盜慣犯,偷了250斤的蒜頭,全都賣掉依照市價可賺1萬6,但他只賣了大約4分之1的價格,行動不便還是改不了手癢壞習慣,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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