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(25)日早上7點多,在台南市永康區發生一起住宅火警,在一處「學生出租套房」內竄出黑煙,部分還在睡覺的學生們被嚇醒,有10人倉皇逃出,有8人受困在內,警消人員獲報後,迅速趕抵現場,救出10位學生,所幸造成任何人傷亡,詳細的案發經過,將有待警消人員進一步釐清中。
消防局表示,於7點19分受理報案,出動26車56人,初期指揮官大灣01、指揮官502,並於7點28分抵達,開市佈水線搶救,已於7點42分將火勢撲滅。
消防局第五大隊副大隊長李博閔表示,該出租套房為未列管場所,且並未裝設「住警器」,及相關消防設備,先開立限期改善單,限期一個月內要限期改善,若未改善,將依法開罰。
根據該自治條例規定,學生賃居處所應該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,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,並定期維護保養。對於未依照規定設置的場所管理權人(房東),將被開罰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台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李明峯表示,學生住宿環境的安全事關重大,消防局將持續加強對學校周邊校外宿舍的監管力度,提高學生住宿場所的火災防護安全,確保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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