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"
"
回到網頁上方

單親媽勒斃子女逃死判無期定讞 聲請憲法審查遭駁回

責任編輯 吳家瑜 報導
發佈時間:2023/04/20 13:35
最後更新時間:2023/04/20 13:35
單親媽勒斃子女遭判無期。(圖/TVBS資料畫面)
單親媽勒斃子女遭判無期。(圖/TVBS資料畫面)

吳姓單親媽媽勒死一對年幼子女,一審判處死刑,二審改判無期徒刑,最高法院仍判無期徒刑,全案定讞。吳女聲請裁判憲法審查,憲法法庭日前裁定不受理。

憲法法庭裁定指出,吳女主張,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6條第2項規定的「情節最重大之罪」應本於限縮科處死刑之目的而為解釋,但一審判決錯誤援用兒童權利公約第6條對於兒童生命權保障的規定,用以擴張解釋「情節最重大之罪」的內涵,沒有考量個案情狀而判處死刑。

 

吳女還說,一審不當擴張此公約的適用,違反罪刑相當原則,侵害她受憲法上正當程序保障的權利,雖然二審改判無期徒刑,但仍延續一審判決論理的謬誤,而且三審定讞判決也沒有糾正,故均屬違憲。聲請就其個案裁判憲法審查。

憲法法庭審查庭的3名大法官審理後,認定吳女只是對於法院量刑當否的爭執,並未具體敘明確定終局判決所持的見解,有何悖離憲法之處,與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的法定要件不合,因此裁定不受理。

全案起於,吳姓女子於離婚後獨自扶養6歲兒子、7歲女兒,民國109年間因經濟困窘,又與兄、嫂爭執,帶小姊弟投宿旅館,在旅館內下藥迷昏小姊弟後勒斃,吳女輕生獲救。(中央社)
 
 
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拒絕家暴,尊重身體自主權,請撥打110、113
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412-8518

輕生解決不了問題,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。請珍惜生命,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
生命線請撥1995;衛福部諮詢安心專線:珍愛生命,請撥打 1925(24小時);張老師專線:1980
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

👉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!

👉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!筆記給妳

👉存起來!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%



#勒斃#單親媽媽#憲法法庭#無期徒刑#小姊弟

分享

share

分享

share

連結

share

留言

message

訂閱

img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延伸閱讀

網友回應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1569

0.0882

0.24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