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一名84歲老婦,跟小女兒住了10多年,前陣子女兒買新房,搬家後一家人卻爆口角,老婦一氣之下跑到遠親家暫住,女兒竟把她的家當全搬過去,還要她簽切結書說是「自願搬離」,讓老婦氣得告小女兒遺棄跟侵占,但小女兒也喊冤,說沒有遺棄媽媽。
當事老婦:「她就說妳來跟我住,說這樣要跟我住,啊就省房租費租比較大間這樣,我想說這樣也好省房租費,哪知道說她是在...。」
實在好無奈,原來是女兒把婦人的家當,通通搬過來,新北一名84歲老婦人,跟女兒起爭執,現在連有個容身之處,恐怕都成問題。
這名老婦人有四個女兒,她是跟小女兒一家,一起在新北蘆洲的租屋處住了17年,後來小女兒在桃園龜山買房,一家人搬過去,在3/17卻爆發口角,老婦一氣之下,跑到遠親家去住,女兒就把婦人家當,通通送到遠親家,甚至女婿還幫忙寫切結書,要她簽名蓋章,說是自己搬過來的並沒有逼她。
老婦親戚:「然後她身上有的錢,郵局裡面的存款,都被她女兒這個老四,把它(存款)全部都領光了。」
老婦人說3、400萬存款,都被小女兒領光,已經高齡84歲卻無處去,到警局告小女兒遺棄跟侵占。
因為長期借住親戚家也不是辦法,社會局目前介入處理,老婦暫時被安置收容機構,但小女兒也喊冤,並沒有遺棄自己母親,母女撕破臉對簿公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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