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在高架上超車,竟遭雷射光刺眼!日前台北市一名駕駛開車上班,行經水源快速道路,疑似因為超車,被後方駕駛使用雷射筆挑釁,對方從後面照雷射光,刺眼光線反線到後照鏡,視線被干擾,差點釀成意外,警方表示,不當方式,逼迫讓道,最高可罰2萬4千元。
受害駕駛崔先生:「他非常刻意因為當下我是透過我後方,行車紀錄器有看到就是在我超車之前沒有,我開了一段距離之後他忽然就是拿燈光,照我的車子後面等他照了1分鐘之後,再把燈關掉這樣也沒有看到他照別的車子,基本上非常惡劣,很危險啊。」
事發在上個月31日,當時這名崔姓駕駛從台北市開車到新店上班,行經水源快速道路疑似因為超車,被對方從後面照雷射光。
綠色圓點就像這樣左右飄移,透過後照鏡反射到駕駛眼睛,根本沒辦法閃避,就怕發生車禍只能緊急下匝道,停路邊休息一下,回家後還是很不舒服。
受害駕駛崔先生:「當下就是整個感覺忽然間眩光,前面就是忽然間變得很模糊,有麻麻刺刺的感覺,醫生是說我的左眼有些微發炎現象,當下也有給我開眼藥膏去擦。」
駕駛事後記下對方車號主動檢舉,警方表示這個行為已經違反道交管理條例,以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,最高可罰二萬四千元。
眼科醫師表示如果拿雷射光,直射眼晴會造成黃斑部損傷,如果超過1分鐘可能會有永久性傷害。
不管對方是不是故意的,車子還在行駛,干擾駕駛就是危險行為,幸好沒有釀成車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