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1名駕駛,日前上午開車行經台北市水源快速道路時,不料,後照鏡突然「一道綠光」掃射,嚇得他連忙減速,雖然當下未發生事故,但仍讓他餘悸猶存,連忙開下快速道路。事後再次檢視行車紀錄器,才發現疑似遭後方休旅車射出的雷射筆光束照射,影片PO上網後也引發網友熱議,紛紛痛批後車行徑可惡。
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,當事駕駛行駛在中間車道時,後方內側車道1輛休旅車車內突現1個閃爍的光點,未過多久,1道綠色光束突然射進駕駛的後照鏡,讓駕駛眼睛深感不適,最後才趕緊駛下快速道路。
影片上傳後網友也加入討論,紛紛痛罵:「垃圾行為害人不淺」、「這算公共危險罪了吧?出車禍怎麼辦!」也有網友表示:「車內小朋友在玩雷射筆?」建議該名駕駛報案檢舉。
文山第二分局表示,將檢視該段影片追查,如違規屬實,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:「以不當方式,迫使他車讓道」,可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並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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