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在台中市南屯區發生一起酒駕肇逃案件,一名32歲的余姓女子酒後開著一輛紅色賓士休旅車,擦撞路旁的轎車,疑似心虛而逃逸,被無辜的車主目擊一切,立馬報警,警方鳴笛追著著余女,在案發地點1.5公里處,將其攔下,儘管其辯稱有告知受害車主,但警方不甩其藉口,將其依法送辦。
警方追著賓士1.5公里左右,將余女攔停,她辯稱「自己沒喝酒」,還表示,有告知受害車主「有報警才離開」,「純屬誤會一場」,接著看見自己酒測值高達0.84mg/l,她才坦言昨晚餐敘時有喝酒。
據了解,這輛賓士為公司車,車頭因擦撞而有明顯的傷痕,右前車頭的燈也都撞破了,可以顯見當時擦撞立到應該頗大,余女對此也感到十分懊悔。
第四警分局長李建興表示,近年來全民雖已逐漸建立「酒後不開車」觀念以及「酒駕零容忍」的態度,但仍時有所聞宿醉或是食用含酒精料理的酒駕事件發生,再次呼籲民眾,在享受佳節團聚、美食佳餚的同時,若品嚐含酒精料理及酒品,除了遵守勿開車上道,更需要在充分休息、體內代謝完酒精後才能夠駕駛交通工具,切勿因為一時僥倖,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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