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有一名林姓女清潔工任職期間認識年齡相仿的男技術員,並對他一見鍾情,不過對方對她並無意思,林女離職後仍對他相當關切,不只以上下班盯哨,還發簡訊表達愛意,時間長達5年,男子不堪其擾,就在 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上路後,依法報警,一審林女被判罰2萬元新台幣,成為台中地院判罰首例。
檢警調查,44歲林姓女子6年前在台中市某間醫院擔任清潔工時,喜歡上一名同在該間醫院工作且年齡相仿的男技術員,而就在林女離職後,不論清晨還是深夜,仍會持續在醫院騎樓等男方上下班;不只如此,她還會傳愛意簡訊,讓該名男子深受其擾。隨著 《跟騷法》於去(2022)年6月1日上路,男子也終於報警。
對此,林女到案時辯稱,只是想跟他聊天、分享生活,沒有做出任何騷擾行為,而她也表示,確實有透過臉書傳訊給男子,並在去年年6月1日至4日到男子任職的醫院等他上下班,但沒有違法的犯行。
台中地院審酌,林女僅因愛慕該名男子,就以騷擾犯行犯下此案,時間不斷,顯示林女情緒管理、自我克制能力都有所不足,也對男子造成損害,行為不可取,但審酌林女已承認犯行,有悔悟之意,加上林女沒有前科,依違反跟騷法,判罰2萬元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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