債務糾紛演變成竊盜案件!新北市一名鄭姓男大生,供稱不滿借給朋友1萬元,對方遲遲不肯還,竟然找來兩名朋友助陣,有人拿扳手拆下對方機車車牌,有人拿手機錄影,事後還把影片PO上網,被車主提告,檢方調查,三人結夥犯案又攜帶凶器,將他們依加重竊盜罪起訴,刑責半年起跳,最重5年。
拍攝影片民眾:「今晚有人要交流嗎?」
拿著T型扳手對著車牌轉啊轉,沒幾秒時間就拆下車牌帶走,甚至自己還把整個犯案過程拍下影片PO上網。
就在新北市新店一棟社區大樓前,附近是住宅區到了晚上人煙稀少,警方調查原來雙方有債務糾紛,竟然衍生成竊盜案件。20歲的鄭姓主嫌是一名大學生,供稱借給22歲張姓被害人約1萬元現金,但對方不肯還錢避不見面,才氣得找來兩名朋友,凌晨的時候帶著扳手,拆下對方車牌,三人結夥犯案又攜帶凶器,被檢方依加重竊盜罪起訴。
律師:「所謂的凶器並不限於武器,也不管你是攜帶還是現場撿拾的,只要客觀上可以打人造成受傷,例如螺絲起子例如本案中的扳手,甚至是石頭都會在法院被認定是凶器。」
3名嫌犯否認竊盜還說這舉動,只是開玩笑避重就輕,檢警調查其中兩人各拆下1個螺絲,另一人則供稱自己只有錄影沒有犯案,但檢察官調查,認定他當時正在把風也算共犯。
這回為了一萬元,找來朋友助陣想出一口氣,沒想到三人結夥犯案宛如小型集團,構成加重竊盜罪最重恐怕得關上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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