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黨籍花蓮縣議會前副議長潘月霞與女兒涉及人頭詐領助理費,金額達新台幣128萬餘元,偵查期間2人均坦承犯案,花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。
檢調接獲情資潘月霞涉及詐領助理費,上月初到潘月霞住家等2處搜索,查扣相關證物,將潘月霞與女兒潘宣羽帶回偵訊,認為2人涉嫌重大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潘月霞羈押至今,潘宣羽上月29日以30萬元交保。
檢方調查,潘月霞民國107年至111年擔任花蓮縣議會副議長期間,涉嫌以邱姓、章姓、張姓友人等4人做人頭助理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,其中1人為女兒居中引薦,4年來共詐領128萬餘元,偵查期間2人均坦承犯行,繳回全數犯罪所得。
花蓮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,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,將2人提起公訴。
潘月霞仍在押,由檢方移審花蓮地方法院,將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續押。
潘月霞為前議員潘富民的妻子,107年選上花蓮第4選區(瑞穗鄉、玉里鎮、富里鄉、卓溪鄉)議員,並當選副議長;本屆轉戰玉里鎮長選舉失利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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