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警察無故打傷,還反過來被求償!去年九月,一名師大附中校工,在住家附近被誤認是通緝犯,遭兩名員警攻擊,事後提告,他控訴,日前收到調解庭通知書,被求償八千元,員警解釋,金額只是聲請調解標的,沒真的要求償。
遭三重警毆傷當事人黃先生:「我現在當然是可以握,但是我的手是麻的,我到現在是麻的,我無法解釋給你聽,因為那是我的生理的感受。」
當事人黃先生vs.員警(2022.09):「我的霹靂腰包裡都有證件,你還一直打我,我說不是了,我叫黃xx,我住第一間。」
他控訴,明明自己才是被害人,但兩名員警還反過來,索賠八千,去年底收到簡易庭通知書。
遭三重警毆傷當事人黃先生:「竟然他們加害者,對受害者提出說,我要你賠錢,然後你要來簡易法庭跟我見面談賠償金,所以我相信所有的正常人類,都無法接受這種行為才對啊,沒有悔改的人,沒有悔改的心,我們也不曉得怎麼樣。」
黃先生說,事發至今,不願意再看見對他動手的兩名警察,6日調解庭也是由兒子和律師出席,警方當場撤回請求,解釋這8000元,只是聲請調解的標的,沒有真的要求償,但當事人認為,根本不是重點。
遭三重警毆傷當事人黃先生:「到底要調解什麼呢,如果做這種事情都不用得到法律的制裁,那我們活在我們民主的台灣,也太恐怖了吧。」
提告至今,都還沒等到開庭,卻先等到對方聲請調解,認為是想要大事化小,心裡實在不是滋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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