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回為了要讓妻子吃東西,卻衝撞警車,男子挨罰,什麼樣的情況下,可以攔檢不停?警方強調,如果他們揮手,民眾都要配合留下,不過,如果有生命危險,或者孕婦要臨盆,他們了解後,還可以幫忙開道,路途中如果超速或違規,因為符合「緊急避難」情況,罰單可能撤銷,或者減輕。
保安大隊員警:「他還在後面嗎?有,有。」
一邊開車也一邊注意,後面的車子有沒有跟上。
原來員警十萬火急,就是要幫即將臨盆的孕婦開道,在上班尖峰時間,塞在車陣裡幾十分鐘的路程,縮短成六分鐘。而警方當時在執行巡邏勤務,看見駕駛有狀況,需要幫忙趕緊協助開道。
警方通常都會在晚上,或清晨時段設置路檢點,除了要逮捕酒駕犯外,也避免通緝犯在外面趴趴走。不過如果當警方在攔查時,符合緊急避難原則,包含駕駛乘客,即將生產或身體有狀況,必須馬上到醫院急救,以及身體自由或財產,遭遇脅迫危險時,就可以告訴警察,除了不需要被臨檢外,還
可以尋求協助開道處理。
台北市保安大隊一中隊長張駿緯:「身心上的疾病要趕快就醫的部分,這部分都屬於緊急避難的原則,基本上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是可以免於處罰的。」
如果有特殊狀況,警方都會通融幫助,不過若當下,沒辦法辨別是不是危急情況時,還是會先協助送醫,但事後發現駕駛或乘客說謊就會開罰。另外衝撞攔檢點,員警則會依違規事實告發,若是符合緊急避難原則,就得自行到裁決所申訴舉證。遇到危急情況時,還是先停下來由警察幫忙,不要隨意衝撞,以免讓自己跟對方都受傷,反而花上更多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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