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3月間大村一家貨運行,因為同事之間棧板使用問題起爭議,兩人在公司LINE群阻吵架,沒想到約在公司停車場談判,過程中兩人起口角爭執,林男拿麵包刀猛刺李男6次,造成三處傷口流血,其中左下腹部13公分流血不止,因為刺入骨盆腔,切斷左髂内動脈,導致出血性休克死亡,整個過程只有43秒,造成李男送醫傷重不治,彰化地院審結,林男被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,褫奪公權10年,全案還可上訴。
大村鄉林男(44歲)、李男(37歲)本身兩名是貨運行司機,案發在今年3月28日深夜,林男負責為彰化地區,李男則為中繼車司機,往來於彰化地區與台北地區之間,2人因為貨運棧板問題在LINE群組起衝突,林男於19時32分許起在群組傳訊「有問題,不爽來找我講」,李男則回覆「走。總倉等」,林男回覆「X,我馬上去」,之後駕駛自用小客車返回大村公司。
不過根據判決書指出,林男在返回公司途中,在花壇鄉1間百貨賣場,以250元購買長25公分的麵包刀,將刀藏在右手臂內,在返回公司赴會,沒想到跟李姓同事言論爭吵後開始扭打,林男持刀揮砍李男,造成李左大腿有一道4.5公分的切割傷,再猛刺其左下腹部,刺入李男左腹股溝,切斷左髂内動脈,導致出血性休克死。
法官參酌大貨車司機同事間的證詞,林男與死者李男2人平時沒有接觸,先前沒有糾紛、嫌隙,只因在LINE討論棧板部分發生口角,就持麵包刀砍殺被害人,六刀,並在43秒犯案中造成大量出血死亡,手段兇殘。不過在庭上偵訊時,林男犯案後雖承認持麵包刀傷害同事,但否認他要殺人,案發後也未向被害人家屬道歉,犯後態度不佳,檢察官認若未判處死刑也應判處無期徒刑,最後彰化法院將林男依犯殺人罪,處有期徒刑13年,褫奪公權10年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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