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三重警分局一名偵查隊警員,去年9月涉嫌多次盜用小隊長帳號、密碼,使用公務電腦偷查藝人豆花妹及其他網紅個資,經督察組調查屬實,警員記2小過,小隊長依督導不周連帶處分3支申誡,偵查隊長1支申誡。遭連坐處分的小隊長不滿,再提告這名偵查隊員妨害電腦使用罪。
據了解,涉案的李姓警員年僅25歲,3年前支援偵查隊。他供稱,去年9月發現小隊長將查詢系統的帳號密碼放在公務電腦前桌上,便盜用帳號,坦承基於好奇,在辦公室使用公務電腦登入系統,查詢豆花妹及多名網紅個資。
三重警分局調查後,將李姓警員記2小過,陳姓小隊長連帶處分及督導不周等原因記3申誡,已自行寫報告調任其他分局,偵查隊長連帶記1申誡。陳姓小隊長另對李姓警員提告妨害電腦使用,全案正由新北地檢署偵辦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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