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一名少女今年1月上學途中,突然哭著向爸爸坦誠,交了一個同為未成年的男友,但兩人做了不該做的事,結果自己和男友提分手,竟被威脅握有親密影片,直到第三方同學拿給她看,才驚覺已經外流。然而追查過程中,少女家屬意外得知疑似有其他少女受害,但報案後質疑警方態度消極,對此桃園分局駁斥。
根據《鏡週刊》報導,就讀國中的少女去年10月交了相差1歲的男友,不久便發生親密關係,但今年1月女兒提出分手,男生竟傳訊恐嚇「妳還有東西在我這喔!我朋友很想要,可以賣很多錢,賣出去不要後悔!」女兒才得知對方握有自己的私密影片檔案,藉此當成威脅她的籌碼;結果之後其他同學拿給她看,少女才驚覺不對勁,因此哭著向爸爸坦白求助。
對此少女爸爸指出,聽完女兒所說就知道事情大條了,因為女兒和男友不同學校,卻是女兒的同學拿影片給她看,代表影片已經外流,所以當天中午接女兒下課後,他便帶太太、女兒直接到男生學校,請教官幫忙處理。過程中教官查看男生手機,發現除了少女外,疑似還有其他人受害,原本家屬打算拷貝所有檔案,「但教官說,只能提供我女兒被拍攝的部分,最後我太太跟女兒確認了其中5段影片,有拍攝到我女兒無誤,我們就將檔案拷貝,直接拿去派出所報案。」
隨後少女一家快做完筆錄時,男生家屬接到學校通知趕到派出所,並請少女一家人到家中協商,對方家長除了要求男生道歉,也質問他為何拍影片?傳給誰?男生表示,他因為一時氣憤,所以把影片上傳到一個LINE群組,群組內有11名好友,雖然事後他收回、刪除,但影片恐早已遭下載,當下男生的父母要他把手機檔案刪掉,少女一方也要求他不能再轉傳。
且當時在派出所做筆錄,少女爸爸提到可能有其他人受害,但後來打電話詢問進度才發現,警方不僅沒去找男方學校的教官確認檔案內容,甚至連男生的手機都沒查扣、還原,後來甚至找不到承辦員警,留下聯絡方式請他回電,對方也相應不理,直到日前在地檢署開庭,少女爸爸才知道警方沒有進一步追查,質疑是變相吃案。
對此桃園分局回應,受理報案後積極偵辦,第一時間就通知涉案人及關係人到案說明,因涉案人手機內的影像均已銷毀,遂聲請搜索票,前往其家中查看電腦,但未發現相關影像,全案依法移請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,絕對沒有吃案問題。
另外分局發函給涉案人學校詢問,是否有相關影像或其他證據提供,檢視學校回函(性平案件調查資料)並未有其他不雅影像,本分局均一併將資料移送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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