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11月30日起,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須正式掛牌上路!過去有許多人酒駕電動車出車禍,現今法律規定要掛牌,喝酒騎車上路一樣視為酒駕開罰,台中警二分局於上路首兩日就逮到3件微電車酒駕還不甩掛牌的,通通逮捕,並依法究辦,其中還有一名駕駛拒絕酒測,警方開單舉發並重罰。
警方提醒,微電車須掛牌、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,且也需要戴安全帽、最高限速25公里,且不可載人、酒駕、改裝,駕駛人年齡需滿14歲,若未領牌上路,將處1200元以上到3600元以下罰鍰,並移交保管;若騎「未經審驗合格」的車將會被沒收,另外,法令施行前已經購買的微電車,須在2年之內換牌照,未掛牌最重處3600元,未投保最重處1500元,請民眾多多注意。
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表示,微電車屬「動力交通工具」,只要酒後騎乘微電車上路,酒測值超0.15MG/L,就會依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處1200元至2400元;拒絕酒測則依同條第三項處4800元,同樣都必須當場禁止駕駛且車輛移置保管;另外酒測值超過0.25MG/L以上,警方除了開單舉發,亦依《刑法》公共危險移送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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