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內疫情趨緩,疫情指揮中心12月1日起,適度放寬口罩禁令,戶外場所不必配戴口罩,但在這之前違反規定的民眾照樣會開罰,新北市和桃園市兩名男子,因戶外未配戴口罩被裁罰3千元,財產還因此遭到扣押。
66歲的潘姓男子,去年五月在台北市萬華一帶,因未配戴口罩被警察發現,錄影存證,裁處3千元罰鍰,義務人逾期未繳納,去年九月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,兩度扣押銀行存款無著,執行署新北分署發現他有一筆11萬的理賠金可供執行,扣押後繳清罰鍰。另一名范姓男子住在桃園市楊梅區,去年8月因未配戴口罩,剛好被警察撞見拍照存證,桃園市衛生局裁罰3千元。義務人逾期未繳納,移送新北分署執行,扣押他的多家銀行存款,其中一家足額扣押。范姓男子事後自行繳清罰鍰,要求撤銷扣押命令,他表示當時半夜睡不著,到住家附近公園遛狗,心想夜深人靜戶外空氣流通,沒戴口罩應該沒關係,沒想到半路遇到警察只能認了。
新北分署提醒,儘管防疫政策逐步解封,民眾還是要確實遵守防疫規定,以免不小心遭受裁罰,已被裁罰者應自動繳納,避免遭移送強制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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