銘傳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,上個月在租屋處遭人殺害,案件引發台馬兩國關注。檢方調查,嫌犯花了近10萬元資助死者自創品牌,事後反悔想討回這筆錢遭拒絕,竟痛下殺手,即使案發後自首,但毫無悔意,不符合減刑要件,檢方將他依殺人罪起訴,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
記者簡育琦:「嫌犯案發當天凌晨來到死者租屋處,用手機轉帳99999元,說是要幫助她自創品牌,但轉帳幾個小時之後就反悔,想要回這筆錢遭到拒絕,竟然痛下殺手,不過檢警發現他在案發前,就萌生殺人念頭。」
嫌犯今年九月曾用手機搜尋殺人等關鍵字,並到藥局購買藥物,平常有在追蹤蔡姓女大生的IG,十月相約碰面後開始密集往來,認識僅一周時間,就因金錢問題殺人,犯案後他傳訊息給姐姐說自己不想活了,警方獲報後打電話給他,他卻說只是開玩笑惡作劇,但家人仍不放心,和員警到他租屋處,他及時獲救坦承自己殺了人。
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惠菁:「迄今未坦承犯行,而且被告前後供述不一,試圖狡飾其行,縱使有自首,他自首的動機並非出自內心真誠的悔悟,本案不該輕縱,因此我們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」
檢方認定他是在員警到場後,確認自己還活著,擔心殺人的事情遲早會被發現,自知難脫罪才自首,並非真的有悔意,而他的朋友向警方透漏,嫌犯先前曾抱怨被害人,有過逼車持刀警告的想法,對於感情問題會比較極端,沒想到真的發生憾事,女大生魂斷台灣,造成家屬一生無法彌補的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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