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警方日前前往玉里忠仁路一處民宅搜索,因為屋主以及朋友,誤殺保育類動物,卻沒有依法通報農業處,而是直接帶回家囤放,一共在民宅找到5支動物觸角、23包肉塊,送驗確認是台灣水鹿以及長鬃山羊,而他們獵捕保育類動物的行為已經觸法,接下來恐怕會面臨巨額罰金。
警方vs.嫌犯:「(我在打豬看到牠在那個平面),(不小心我以為是豬),你有通報嗎?不小心打的怎麼沒有通報。」
誤擊保育類動物卻沒通報相關單位,甚至還切成肉塊冰在冰箱,花蓮警方日前獲報,有人非法獵捕保育類動物,因此持搜索票前往玉里忠仁路一處民宅搜索,結果找到5支動物觸角以及23包肉塊,送往檢驗後確認觸角為第三級保育類台灣水鹿,23包則是長鬃山羊及台灣水鹿。
49歲古姓屋主坦言跟謝姓男子是工作夥伴,兩人今年有去長良林道打獵,過程中以為打到山豬,後來才發現打到保育類動物。
玉里分局偵查隊隊長黃宸緯:「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,保育類動物任何人不得隨意騷擾虐待獵捕宰殺,違者將處6個月以上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警方也在謝姓男子車上查獲到一把土製獵槍,雖然經查後發現是合格登記獵槍,但他們誤殺保育類動物卻沒有依照法規通報農業處,這行為已經觸法,訊後將他們函送法辦。
就算是不小心獵捕到保護類動物也要向上通報,別以為沒什麼大不了就直接帶回家,恐怕會因此面臨巨額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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