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對母女牽手過馬路時,一輛轎車搶快左轉,撞上斑馬線上的兩人,母女倒地受傷,嚇得尖叫哭喊!警方表示車輛不禮讓行人,可以開罰1200到3600元,台中市也在重要路口科技執法,取締不禮讓行人的車輛,短短半個月已經開出116張罰單。
救護車趕來,中央分隔島上,看到媽媽緊緊抱著女兒,肇事車輛停在路中,母女兩人身上擦挫傷,坐上救護車到醫院治療,意外地點在台中豐原三豐路和圓環北路口,11月5日早上,媽媽牽女兒過馬路,明明綠燈走在斑馬線上,怎麼就直接被撞上!肇事駕駛雖然也是綠燈,但沒有禮讓行人就是違規!
台中市交通大隊上個月才在文心路與中清路口,設置一處科技執法錄影設備,要取締沒有禮讓行人的車輛,不斷提醒,還是有駕駛違規,10月24日正式執法後,統計到11月6日,短短半個月,已經取締116件車輛不禮讓行人的違規案例。
台中市警交通大隊執法組巡官邱俊皓:「車輛行經路口,如有不禮讓的行為,可處駕駛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。」
斑馬線上的行人,看到車子沒有停下來,只能自己停下角度,但這幾輛車子通過,就快了這麼幾秒鐘,荷包將損失36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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