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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想跑!噁男搭捷運持手機偷拍 被害女「怒揪衣領」逮人

記者 李昱菫 報導
發佈時間:2022/11/02 10:21
最後更新時間:2022/11/02 10:21
被害人抓住偷拍狼。(圖/TVBS)
被害人抓住偷拍狼。(圖/TVBS)

上個月20日下午2時許,台北市一名女子搭乘捷運到古亭站,正要從電扶梯上樓,突然感覺「小腿有異物」,轉頭一看發現是後方男子拿著手機偷拍其裙底,被害人見偷拍狼打算趁機逃逸,立即一個箭步上前,揪住對方衣領理論,有熱心民眾見狀,也協助抓人報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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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當時29歲的被害女子正準備要去上班,從古亭站下車時被33歲的陳姓男子盯上,陳男刻意尾隨被害人一起搭乘電扶梯,再偷偷拿出手機偷拍女子裙底。被害人因感覺小腿有異物碰觸,回頭一看,才發現竟然遭到偷拍,當場和男子理論。

男子拿手機偷拍當場被抓包。(圖/TVBS)
警方到場協助。(圖/TVB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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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抵達車站大廳時,陳姓男子還一度想跑,被害人趕緊上前一把抓住他的衣領,一旁民眾看見後也趕緊幫忙女子將偷拍狼帶往詢問處報案。員警抵達後,立即控制陳男行動,全案後續依《性騷擾防治法》將人移送中正二分局續辦。捷運警方特別提醒,民眾如遇可疑人士貼近異常舉動,可按壓車廂緊急通話鈕、就近向站務人員求助、或撥打110報案電話。
 
 
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,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、勇敢說不,請撥打113、11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 

《TVBS》提醒您:
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,散布、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,或公然陳列,或以他法供人觀覽、聽聞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散布、播送、販賣而製造、持有前項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,亦同。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、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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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台北市#古亭#捷運#偷拍#手機#抓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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