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一名62歲周姓車主,把手機放在引擎蓋上,開車出門,行經一處路口要轉彎,手機掉在地上,被好心騎士發現撿走,送到派出所,警方調閱監視器聯絡上他,半小時內手機就失而復得,車主說他是站在車外通話,講完一個順手就把手機放在引擎蓋上,之後直接上車開走,完全把自己的手機給忘了。


回到事發現場,即使是下著大雨,還是不少車輛經過,掉落的手機,當天沒被撿走恐怕會支離破碎,就在19日中午12點,花蓮市中華路、中正路口,62歲周姓車主,開車到了這個路口,為了閃避騎士,手機就掉在路上,幸好被騎士發現,送到派出所去。

原來是因為這名車主開車出門前,站在車外講電話,一掛斷順手放在引擎蓋上,這動作太自然,跳上車就開走,完全忘記,他的手機還在外面「搧風(台語)」,最後不到半個小時,失而復得,這下上了一課,手機會記得收回口袋,不然再「掉去(台語)」,恐怕就要再買一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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