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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年未給雙薪? 春水堂:依勞基法發放

記者 洪彩綸 / 攝影 呂振成 台中市 報導
發佈時間:2013/02/14 12:13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7/02 10:28

春節假期,服務業特別忙碌,春水堂有員工投訴,大過年,客人多了2到3成,公司卻沒依勞基法規定給雙倍薪,投訴員工說,他工作一整天,累到手發抖,公司只在除夕到初二包300元紅包,不過春水堂強調,都依照勞基法規定給雙倍薪,可能是員工誤會了,因為薪水是下個月才入帳。

大年初五,才上午9點半,這家春水堂已經坐滿客人,一杯又一杯的珍奶,員工幾乎快忙不過來,但有工讀生投訴,他春節上班,客人比平常多2到3成,累到手發抖,公司只在除夕到初二發300元紅包,卻沒依勞基法規定,給除夕到初三上班員工雙倍薪水,他依舊領一小時109元工資。

春水堂總經理特助劉彥伶:「過年的薪資,會在下個月月初才發放,還是會依照勞基法的規定,如果是工讀生,給雙倍薪。」

春水堂表示,過年客人多,員工人力會增加一半•工讀生過年薪水確定會給雙倍,至於正職員工,2月原本只放8天假,照規定也會再多給4天補休。正職員工:「就是沒有雙薪這個部分,但是就是輪著排休。」

勞工局表示,調查後,春水堂如果違法,可裁罰2萬到30萬元罰鍰,但公司行號在國定假日要求員工上班,不能強制員工補休,必須讓員工自己選擇要補修或是給雙薪,過年多給的紅包也只能算獎勵獎金,不能代替薪資。

#薪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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