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日前獲報,新北市中和錦和公園內,有男子涉嫌拿鏡子在廁所偷窺,原來事發公廁是性別友善廁所,不分男女都能使用,嫌犯辯稱自己是來上廁所,肚子痛鏡子才會掉到地上,否認有犯案,不過被害人仍向他提告妨害秘密。
記者蘇珮語:「被害人當時在,中和錦和運動公園裡面上廁所,一低頭發現地上有亮光,仔細一看竟然是一個鏡子,嚇得她急忙呼救並報警抓人。」
24日下午四點多,被害人呼救後好幾位民眾,幫忙揪住這名賴姓嫌犯,質疑他為什麼要偷窺,沒想到對方竟然辯稱,因為肚子痛趕著上廁所,鏡子就從口袋掉出來,不過這裡不是一般公廁,而是性別友善廁所,不分男女都能使用。
律師丁昱仁:「這個鏡子掉落後有沒有毀損,還有就是撿鏡子到底花多少時間,那如果被告的這些辯稱,跟常理都不符,或跟被害人所看到的現場都不符的時候,那這些被告的辯稱,恐怕都無法被採信。」
律師表示雖然男子供稱,自己也是來上廁所,但如果供詞還有證物狀況,和被害人敘述的不符,恐怕也難以被採信。
民眾:「有時候我會擔心說,我下來的時候,隔壁我知道是一個男生進去,我就會怕他說,是不是會爬上來或者是在那邊偷看,會有這種疑慮啦。」
為了提高廁所使用率,讓中性及第三性別民眾,可以安心如廁,新北市一共設立超過3600個,台北市也有超過5200個,性別友善廁所主要特色,就是男生女生,都使用同一個出入口,只是原本用意良善的性別友善廁所,該怎麼避免色狼出沒,警方強調將加強巡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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