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月11日,在雲林縣台西鄉發生一起賄選案件,五港村的凌姓村長和一名許姓樁腳,帶著「養氣人蔘液」 和選舉宣傳單等物,先送給該村社區長照中心的學員,再帶領張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入內拜票,遭民眾檢舉後,張男等人被帶回訊問,後續檢方判定張男以10萬元交保候傳,其餘的人則是2萬元交保候傳。
後續經檢察官複訊後,認為張姓候選人、凌姓村長、許姓樁腳涉嫌違反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行賄罪,分別諭令新臺幣10、2、2萬元具保候傳,其餘人等則請回。
雲林地檢署表示,本署與警、調、政風等單位刻正積極致力於選舉查察工作,全力杜絕金錢、暴力及各種不法手段介入選舉。並再次呼籲候選人及支持者均應秉持公開、公正、公平原則投入選舉,不買票、不賣票,並提醒民眾踴躍檢舉不法,本署對於不法犯罪,不問對象、黨派、身分,一律嚴速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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