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(11)日晚上10點多,在台中市北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,一名56歲的吳姓消防員開著救護車,前往值勤中的路上,鳴笛通過一處路口紅燈時,遇上一名19歲的陳姓男子騎著機車攔腰撞上,騎士噴飛受傷,車殼零件碎成一片,所幸人已無大礙,救護車上也未載運患者。
員警到場後實施酒測,雙方皆無酒駕情形,救護車在強烈的撞擊力道下,板金幾乎凹進去,而機車則是零件碎滿地,這起案件的肇責,將有待警方調閱監視器,進一步釐清中,第二警分局表示,駕駛人行駛時,聽聞有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,執行緊急任務車輛的警報鳴響時,不論來自何方,均應立即避讓。
警方進一步表示,若不立即避讓者,將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處駕駛人3600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;若致人死傷者,處駕駛人6000以上到90,000元以下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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