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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認證鎮瀾宮金媽祖非純金 顏清標:神明前還能做假嗎?

責任編輯 吳家瑜 報導
發佈時間:2022/09/26 15:40
最後更新時間:2022/09/26 15:40
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。(圖/TVBS)
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。(圖/TVBS)

台中市大甲區鎮瀾宮多年前將信徒還願的金牌打造成1尊金媽祖,有民眾檢舉非純金;台中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,因已逾追訴期不起訴,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保證經得起考驗。

依據台中地檢署偵查內容指出,鎮瀾宮多年前將歷年來信徒所捐贈的金牌金器等270公斤黃金,委託廠商打造金媽祖1尊,對外宣稱斥資新台幣1.2億元打造。

 

民眾去年檢舉,此神像並非純金製作,而且使用的黃金也未達270公斤,因剩餘黃金不知去向,鎮瀾宮也僅支付廠商2000多萬元,認定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涉及詐欺取財、侵佔及背信等罪嫌。

檢警調查,鎮瀾宮委託柯建華打造金媽祖,並找來模具協力廠商施景文等協助,經傳喚證人蔡達雄、柯建華、施景文及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等;施景文證實金媽祖內為實心銅製,是由他委託莊姓友人製作,再由柯建華使用鎮瀾宮提供信徒捐贈約270公斤的金牌等黃金,熔鑄而成金媽祖的金身。

民眾檢舉「金媽祖」非純金。(圖/翻攝自大甲鎮瀾宮臉書)

 
柯建華稱,他承作金媽祖所獲報酬僅300多萬元,非檢舉人所稱2000多萬元。因金媽祖製作日期不確定,但媒體報導,金媽祖在民國94年元宵節首次對外展覽,檢警推估製作完工時間應在民國91至94年間,查證鎮瀾宮那幾年支出總額,無法證明金媽祖是在哪個科目下支出費用。

鎮瀾宮也未提供董事會決議等相關紀錄或契約,無法對被告有不利認定,因詐欺取財罪、侵占罪及背信罪,刑法為5年以下,追訴期為10年,民眾檢舉已超過追訴時效,不得再追訴。

顏清標今天接受媒體電訪表示,這是有心人惡意檢舉,金媽祖以270多公斤的黃金打造,因信眾捐贈的金牌不足,廟方還斥資3000多萬購買黃金,他強調,金媽祖是純金打造,經得起考驗,難道神明前還能做假嗎?(中央社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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