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姓男子日前遭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2名員警誤認為通緝犯,逮捕過程被毆傷,經就醫後心情漸平復在臉書細述過程並嘆「不知和員警有什麼深仇大恨,遭下這麼重的手」。
三重警分局日前表示,江姓、翁姓2名員警20日晚間執行勤務,黃姓男子遭警誤認為通緝犯,翁姓員警在表明警察身分後,黃男依然不配合盤查,進而發生推擠拉扯受傷上銬帶回警局偵訊,經查證不是通緝犯後就解銬,協助黃男就醫。
全案經過多日後,黃男今天在臉書上貼文表示,昨天去看過心理醫生後回到家,心裡稍稍平復,才有辦法寫下整個事件的詳細經過。
他稱當晚9時出家門要去領錢,遭男子用機車擋路,因為巷子很窄無法通過,所以他看了對方一眼,對方邊罵邊衝向他。在未出示證件、未表明來意、未要求他出示證件,就直接要打他。
兩人跌倒時,他壓在對方身上並一直問「你是誰!你要幹什麼!你到底要幹什麼!但他卻一直罵我一直狂叫」,在僵持不下之際,另有一人過來把他脖子勒住,然後兩個人一起攻擊他。兩名穿制服的員警過來就上銬,那兩名便衣開始狂毆他並一直噴辣椒水。
等到圍觀的鄰居越來越多的時候,他們才停手,並用力拉手銬把他拉起來。(拉手銬是劇痛),還說「我弄壞他5000多元的眼鏡,叫我要賠他」。回到永福派出所之後,員警還偷偷用力捏他的下體,但沒有任何人來制止拉扯手銬的虐待行為。
黃男說,警方後來帶他去三重醫院急診,「我才發現原來我的傷勢這麼重,右眼角縫了4針」頭部、胸前、腹部、背部及膝蓋、腳踝都有外傷。他不禁要問「兩位毆打我的便衣警察,請問我跟你們有什麼深仇大恨,值得讓你們兩位下如此的重手對待我」。
警方表示,黃男事後提告員警涉傷害、妨害自由。警分局對此致歉並依法受理調查,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。翁、江2員警各記過1次,所長申誡2次處分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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