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安南區某家精密公司積欠6年稅款、勞保及勞退費用、罰款等逾291萬元,實際負責人和登記負責人卻都不願繳納,遭強制執行後,兩人先後都被管收。
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官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,安南區這家精密公司積欠民國107年度至109年度營業稅、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、105年度至110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、105年度至110年度勞工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費用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罰鍰、交通罰鍰等共新台幣291萬9195元。
執行官調查發現,精密公司53歲實際負責人周姓男子,105年至107年間存入公司銀行帳戶700多萬元,106年至109年間銀行資金交易1200多萬元,還使用胞姊名義成立新公司,移轉原公司設備生產。精密公司48歲登記負責人黃姓女子,則將公司交易部分款項挪為自己或周男使用。
台南分署今年8月30日先將周男拘提到場,認定周男符合「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,故不履行」及「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」等管收事由,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,目前正在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管收中。
台南分署昨天再通知黃女到場說明後,當場留置,聲請管收獲准,隨即解送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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