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5月,台北市松山區發生一起行車糾紛,一名劉姓機車騎士因為差點和開著賓士車的高姓男子撞上,2人理論未果便報警,但劉男見到高男要開車離開,竟然直接從副駕駛座的車窗鑽進去,高男也嚇壞了,儘管劉男還掛在車窗上,仍繼續在馬路上行駛,劉男被拖行了幾條街後遭拋飛,事後他對高男提出強制及傷害罪告訴,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劉男是「自招危難」,將高男處分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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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發在今年5月10日晚間7時許,當時37歲的劉姓男子,騎著普通重型機車,行經松山區八德路四段與389巷口時,和開著賓士轎車的43歲高姓男子,差點發生碰撞。2名駕駛人為此起爭執,下車理論沒有結果,劉男疑因懷疑對方涉嫌酒駕,又沒有將口罩戴好,便打算報警處理,但是高男反倒認為可能是「碰瓷假車禍」,所以確認沒有碰撞後就要開車離開現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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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高姓男子到案後,否認犯罪,指稱當時他因為老婆及孩子確診,他急忙要趕到醫院,但是卻碰上這名劉姓男子,發生行車糾紛,劉男鑽進車內還抓傷他,他擔心自己的安全有疑慮,所以才會繼續行駛車輛,而他也對劉男提出強制及傷害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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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官調查後認為,要是遇到這種狀況,劉男可以記下對方車牌並報警處理,但他卻是自己鑽進高男的車裡,還抓著車窗不放,屬於「自招危難」,因此認定高男沒有強制及傷害犯意,處分不起訴。至於高男反控劉男的部分,則另案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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