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和這起分屍命案,追出金錢糾紛是行兇關鍵,也發現兄弟倆經濟狀況懸殊,弟弟無業還是中低收入戶,哥哥則是月領2到3萬元退休金生活。律師透露,除了犯案動機是判刑關鍵,分屍、丟屍塊已經涉犯遺棄屍體,可能會因此加重刑責。
鄰居:「媽媽都弟弟在照顧的,房子是媽媽的,登記給老大的樣子,中低收入戶不可能吧。」
媽媽過世後弟弟依舊沒工作是中低收入戶,里長過年過節送物資也會補助1千元,哥哥則是月領2到3萬元退休金生活,案發後還帶著16萬元跑路金,回顧過去幾件殺害親屬案件,除了殺人動機,相關背景手法,往往也是法官判刑關鍵。
去年永和區發生殺父分屍案,至今還沒找到完整遺體,法官考量嫌犯動機是為了保護母親,最後判19年有期徒刑。
2018年桃園一名梁姓男子殺害母親,一度獲判無罪,但高院更一審認定,他因為吸毒犯案時沒有辨識控制能力,改判無期徒刑,至於曾在10年前震驚社會的,蔡京京殺母案,為了錢聯手男友對媽媽痛下殺手,2人同樣也遭判無期徒刑。
律師:「法官在運用說你的犯後態度,以及你的犯行是比較嚴重,比較殘酷那可能在刑度上面,就會可能會反應的比較高一些,本來刑度就是死刑無期徒刑,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」
也就是說如果被判無期徒刑,至少也要關25年才能假釋出獄,但嫌犯已經高齡70多歲,若真的是為了錢殺了弟弟,討的再多,恐怕有生之年,也花不了多少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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