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月16日上午9時許,台北市一名張姓女子將寵物松鼠裝在外出籠中,帶著去忠孝新生捷運站搭車,結果捷運開到台北車站,張女赫然發現松鼠不見了,回頭再去忠孝新生站找,才知道松鼠在月台亂竄,還鑽進一名女乘客的褲管裡面,咬傷女子的右腳後膝處。原先捷運站人員都出動了的捕獸網要準備抓松鼠,卻遲遲找不到,直到飼主出現,該隻松鼠才又跑出來,爬到飼主身上。
據了解,當時30歲的張姓女子,將寵物松鼠裝在塑膠材質的外出籠內,從忠孝新生捷運站上車,不過當時似乎是因為人潮眾多,外出籠受到擠壓,結果籠子的縫隙變大,松鼠就自己「越獄」,從籠子內鑽出來,在捷運站月台上趴趴走亂竄,嚇得目擊民眾驚慌失措,紛紛閃避。而該隻寵物松鼠還鑽進23歲朱姓女乘客的褲管之中,咬了她右腳後膝處。捷運站工作人員與捷運警察獲報後趕抵現場,還出動了「捕獸網」,準備要來抓松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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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張姓飼主帶著空的外出籠,直到台北車站才驚覺松鼠不見了,趕緊又再搭捷運回頭去找,這才發現松鼠已經闖下大禍,她趕緊在月台周邊找尋,沒多久後松鼠也自己現身,爬回飼主身上。張姓飼主對於自己沒妥善看管好寵物的行為,深感抱歉,被害女子認為只是小傷,也沒有追究後續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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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捷運警方表示,寵物不慎在捷運站逃逸,造成乘客受傷,可能涉嫌違反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70條「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,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」、《刑法》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及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;另外還有《大眾捷運法》第50條第1項第8款規定「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,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」。警方特別提醒飼主要多加注意,要是造成旅客恐慌,恐怕吃上刑民事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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