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發生殺警奪槍,讓人想起17年前,汐止也發生過,當時員警洪重男殉職,兇嫌王姓兄弟檔,一個死刑,一個無期徒刑定讞,但是都還活得好好的,洪重男的父親說,他殺了我兒子,我納稅錢養他17年,還有正義嗎?
17年前老母親撕心裂肺,當警察的兒子洪重男,遭嫌犯殺害。犯案的是兄弟檔,2個星期後落網。
警方vs.嫌犯(2005.4):「我,那一個,我,你叫什麼名字,王柏忠。」
殉職警洪重男父親:「要不然你判一判不執行,再吃我們的稅金,殺死我的兒子,我還要繳稅金去養你,這樣有公道嗎?」
殉職警洪重男母親:「那兩個人,養了這麼多年,十多年,你看吃了多少了。」
2005年嫌犯兄弟檔,因為因為積欠房貸又失業,一起謀劃殺警奪槍,再搶劫銀行,當台北縣警察局汐止分局員警洪重男不幸殉職,張大皞身受重傷,脖子還留下一道傷疤。
2009年,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王柏英死刑,王柏忠無期徒刑定讞,王柏英還羈押在台北看守所。
殉職警洪重男堂哥:「殺死一兩個也不會死刑,對不對,他就殺了啊,他怕你什麼,就是這樣,犯罪越來越多。」
洪重男父母親,兩老早已哭乾眼淚,但是時間再久,都難以平復喪子之痛,思念的時後只能看看照片,想想昔日溫馨歡樂時光。小老百姓很疑惑,台灣的司法,為何對惡人如此寬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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