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了解,這位許姓房東,還曾開過漢堡店,2年前被員工爆料環境髒亂,並苛扣薪水,也曾遭指控亂扣房客押金,爆發爭議,沒想到如今,又曾對四年前的房客,提告積欠房租鬧上新聞版面,但律師表示,雖然合約有效,但他求償的方式有違常情,加上案件高達數十件,就算上了法庭,成功的機率也不高。
目前房客:「進去看當天就簽了呀,也不知道為什麼,太邪門了,後悔來不及了,感覺房東怪怪的。」
目前房客:「(態度很凶說)已經說好要住了,現在又不住,合約上我也是可以不用還你們錢。」
不過許姓房東最大的爭議,就在於過了四年多,才對房客提告積欠房租,而且從司法院的判決書查詢系統,數量超過30筆,讓專門處理房子租售糾紛的律師也看不
下去。
房仲律師黃韡誠(非當事律師):「這一點我覺得這個房東,他是一個非常惡意的手法,知道法律有五年時效的規定,刻意在時效即將完成之前,才提出本案的訴訟。」
雖然房客簽的合約,只是簡單的一張紙,不過法律上仍然有效,因此要避免猶豫期簽下的錯誤文件,律師提醒,要簽的應該是承租的預約書,而不是租賃契約書,但如果房東沒有提供,別忘了備註,押金及保留時間,另外遇到事後不租對方神隱,除了可以要求對方出面點交外,也可以找第三公證人錄影點交自保,再不然就是寄發存證信函,把點交的物品以及相關費用註記清楚,減少事後紛爭。
房仲律師黃韡誠(非當事律師):「房東不曾跟房客,有過任何催告求償的動作,因此法官也會認定,房東這樣的一個求償是不合理的。」
記者vs.店員:「你們換老闆了嗎,換了,換了嗎,所以不是以前那個許老闆,(搖頭)。」
位於楠梓火車站前的漢堡店已經換人,但兩年前,還由這名許姓房東經營時,就曾被員工爆料環境髒換以及苛扣薪水,鬧上新聞版面,甚至也曾被房客指控亂扣押金,沒想到如今爭議事件再添一筆,而且牽扯人數眾多,也讓效應有如滾雪球,持續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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