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1日TVBS報導過台中一對夫妻,在東區一處社區有好幾十件官司案件,社區好多人都被他們告過,結果有其他社區居民說,這對夫妻之前住在其他地方,也都是用同樣的方式,故意大聲和別人說話、拿手機錄影,如果對方氣到開口罵人,他們就會提告;刑事案如果不起訴,還會繼續提民事求償,身上官司將近一百件!
為了平衡報導,記者採訪這對鄒姓夫妻,卻突然遭兩人用手機近距離錄影,只好也拍下畫面,而這畫面,在台中至少有三到四個社區居民,太熟悉了。
鄒姓夫妻前鄰居:「他們一直以來都是這樣,就是拿手機挑釁別人,他們真正可怕是身上還有一支錄音筆,隨身攜帶。」
與鄒姓夫妻曾經同里居民:「我不要再講,你報出來,他,我跟你講,他超會告人,告到我們都怕死他了,他在錄影,我就在那邊看,這樣就告我,啊我到法院(地檢署)去的時候,我只在那邊聽法官(檢察官)在講,都沒有問我,他就說,可以回去了,(收到不起訴處分嗎)對。」
不只里長鄰長和鄰居們,甚至攤商電腦維修店人員和警察們護理師們,通通被鄒姓夫妻告過。檢方統計,民107到110年,4年間提告案件中有30多件,檢察官簽結或不起訴處分,翻出法院公開判決書,就算刑事部分已經不起訴了,他們繼續告民事提損害賠償,求償金額通常在10萬以內,因為提告的只要預付裁判費1千元,官司贏了則由對方支付。
鄒姓夫妻前鄰居:「他就是以刑提民,先告刑事,他也不管會不會成,反正不會受到懲處或什麼,成了他不用付裁判費,繼續告民事,就算刑事沒有成,還是會繼續告民事。」
無辜被告的民眾們,不是沒反告誣告,只是成功率低啊,他們提供更多畫面,記者也冒著被告風險,公開路邊這段影像。
記者vs.鄒姓夫妻:「你照我先生幹什麼,你照我先生幹什麼,我來採訪說明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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